2017年連云港市公共自行車供電管線工程施工
發布時間:2017/3/24 20:06:49 瀏覽次數:14937 來源: 審計部 cjkg-sjb
一、招標條件
連云港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招標人)的2017年連云港市公共自行車供電管線工程施工(項目名稱)已批準建設,建設資金自籌,現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項目的連云港市公共自行車供電管線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江蘇萬達工程造價事務所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受招標人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工程名稱:2017年連云港市公共自行車供電管線工程施工
2、工程地點:連云港市
3、工程類別:/
4、結構形式: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及圖紙
5、招標范圍:連云港市公共自行車供電管線工程施工,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
6、工 期:20日歷天
7、質量標準及等級:執行現行國家標準,等級為合格 。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以下條件屬于資格審查合格條件:
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2、企業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4、企業具備: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企業三級及以上資質(有效期內),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項目負責人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或機電工程注冊建造師二級及以上資格(有效期內);
5、本工程拒絕聯合體投標;
6、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項目負責人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有效期內);
7、項目負責人無在建工程必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a. 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的;
b. 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超過120天(含),按蘇建招〔2015〕29號文規定解除鎖定的;
c. 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
d. 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人公告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驗收合格證明是指由建設單位(或監理)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驗收合格,并簽署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或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等驗收證明文件。
8、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8.1、不得存在的情形
(1)為招標人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標段前期準備提供設計或咨詢服務的,但設計施工總承包的除外;
(3)為本標段的監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或者為本標段提供招標代理服務的;
(4)與本標段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項目管理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參股、相互任職或工作的;
(5)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
8.2、其他條件
(1)本工程招標工作執行蘇清辦(2011)13號、蘇清辦(2012)14號、蘇清辦〔2013〕10號、蘇清辦(2014)5號、連清辦(2011)9號、連清辦【2013】6號文、連清辦【2014】4號、連清辦【2014】16號、連清辦【2015】6號、連清辦(2015)9號、蘇清辦(2016)7號文等文件,凡是出現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標單位和項目經理,且未解禁的報名時將不予受理。
(2)投標人必須執行連建綜[2006]542號文,蘇建工(2006)164號文規范勞動用工,實行《勞動計酬手冊制度》,中標單位須提供市清欠辦出具的實行《勞動計酬手冊制度》證明。
(3)非本市建筑施工企業必須提供資質核驗書,詳見以下文件:
外省投標人執行蘇建建管〔2013〕572號文,
省內市外投標人執行連建管[2011]110號文件。
(4)本工程招標工作遵照蘇建建管(2013)508號文、蘇建招函〔2015〕16號執行。
投標企業及項目負責人無市場不良行為、項目負責人無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諾方式由投標人自行承諾,承諾內容包括:對自身的信用狀況、申請材料的真實性以及對違約責任做出書面承諾。(格式詳見招標文件附件)
投標人、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記錄由投標人自行承諾。(格式詳見招標文件附件)
(5)本工程要求投標人在參加工程投標時應慎重考慮擬安排工程管理的項目經理部組成人員,并在相關文件中提出擬安排的項目經理部組成人員名單,項目經理部人員均應為本單位具有相應資格的從業人員。
(6)招標人謝絕掛靠單位參與本工程的投標。如在招投標過程中發現掛靠單位投標并中標的,將取消其中標資格,沒收投標保證金;如發現掛靠單位報名,將取消其投標資格。
(7)投標單位擬報項目負責人必須為本單位正式職工,提供勞動合同及2016年12月、2017年01月、2017年02月由當地社保機構出具社保繳納證明材料,并加蓋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
四、其他
1、投標人必須于開標前以企業法人的名義提交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必須從企業的法人基本存款賬戶繳納。以個人、企業的辦事處,分公司、子公司名義或從他人賬戶、投標人企業的其他賬戶繳納的投標保證金無效。投標人應及時向收取投標保證金單位索取證明,退還保證金退至投標人企業的法人基本存款賬戶。超出招標文件規定時間和要求遞交投標保證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標文件有關規定作重大偏差處理。
2、若中標價比有效投標報價平均值低5%以上,中標人除應當按照規定提交履約保證金外,中標人還應當在合同簽訂前按照中標價與有效投標報價平均值之差向招標人另行提交中標差額保證金。
3、投標企業整個招投標活動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須是真實有效的,一旦發現有虛假行為,招標人將立即中止該投標人的投標活動,并上報相關主管部門追究責任。
五、招標文件獲取
1、投標申請人可至江蘇萬達工程造價事務所有限公司獲取招標文件。
2、報名時間:2017年03月24日至2017年03月2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招標人不接受未報名或未在規定時間報名的投標文件。
3、投標代理人須攜帶身份證及以下資料原件報名,報名資料復印件需按以下順序裝訂成冊:
營業執照(副本)、企業資質等級證書(副本)、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項目負責人注冊建造師證書、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及項目經理無在建承諾,要求復印件必須加蓋投標人公章。
4、投標申請人未提供上述報名材料或提供不全招標人將不予接受其報名,未報名或未按招標公告要求報名的,招標人不接受其投標文件。。
六、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 中國采購與招標網、中國招投標網 上發布。
七、聯系方式
招 標 人:連云港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萬達工程造價事務所有限公司
地址: 連云港市海州區朝陽東路72號城建大廈17樓 地 址:連云港市海州區朝陽東路36號鳳凰大廈19樓
郵 編: 郵 編: 222000
聯 系 人: 王艷玲 聯 系 人: 柳亞男
電 話: 0518-85522196 電 話: 0518-85838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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