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市南城污水處理廠二期擴建工程施工
發布時間:2018/6/1 17:20:32 瀏覽次數:28175 來源: 審計部 cjkg-sjb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連云港市南城污水處理廠二期擴建工程(項目名稱)已由連云港市發展改革委員會以 江蘇省投資項目備案證連發改備[2018]9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連云港市港城水務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 連云港市南城污水處理廠二期擴建工程施工 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連云港市海州開發區的婦聯河北側、經一路東側;
2.1.2建設規模:4萬噸/日;
2.1.3合同估算價:暫按11000 萬元人民幣;
2.1.4工期要求:450日歷天,
計劃開工日期:2018年
7 月 1 日。
2.1.5其他: 工程質量要求符合 合格 標準;
2.2招標范圍:含土建施工、設備采購、設備安裝及調試、綠化等,詳見工程量清單及圖紙。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企業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一級注冊建造師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證),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
②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③在兩個及以上同類企業存在占主導地位持有股份或控股或存在管理關系;
④在本單位以外的同類其它企業存在占主導地位持有股份或控股或存在管理關系。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3 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項目負責人 承擔過類似工程;
類似工程認定標準:2015年4月1日至今承擔過2.4萬噸/日及以上污水處理廠工程施工。
注:(1)業績證明材料要求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竣工驗收證明需有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蓋章,缺一不可),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時間為準。提供的業績證明材料必須能清晰的表明類似工程的企業名稱、項目名稱、項目負責人、項目規模、時間等需要明示的內容,沒有明示造成無法確定的業績,為無效業績。
(2)請將業績證明材料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前上傳至投標文件中,評標一律以投標文件從誠信庫中獲取的業績證明資料(原件掃描件)為評審依據。如果因上傳的業績證明資料不完善、上傳的掃描件不完整或無法清晰辨認,將視為無效證明資料,資格審查不合格。
3.4 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 2018 年6 月 1 日至2018 年6 月 6日;
4.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江蘇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取;
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是指:連云港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投標人可登錄連云港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下載。
依據省電子化招標文件精神,已經取消投標人報名環節,投標人(已成功進入誠信庫的)在系統內直接看到獲取招標文件,不再有“我要報名”的模塊提示。投標申請人在網上支付招標文件費用并下載招標文件。
4.3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標截止時間
5.1 投標截止時間為 :2018年 6 月 22 日 9 時 00 分。
5.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資格審查
本工程執行蘇建規字[2017]1號文有關資格審查條件。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6.1以下條件屬于資格審查必要條件(即招標人在資格審查過程中必選的,資格審查合格至少應當滿足的條件):
(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2)企業的資質類別、等級和項目負責人注冊專業、資格等級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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