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市藍色海灣整治項目——連云新城岸線修復工程海洋環境影響評價征求意見稿公示
發布時間:2020/5/29 16:54:20 瀏覽次數:14161 來源: 連云港市城建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等相關規定,為規范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現將連云港市藍色海灣整治項目——連云新城岸線修復工程海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項目名稱和概況
項目名稱:連云港市藍色海灣整治項目——連云新城岸線修復工程
建設單位:連云港金海岸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建設地點:連云港市藍色海灣整治項目——連云新城岸線修復工程位于連云港市區北部,規劃的連云新城防潮大堤東北及臨洪河口以東水域,東側毗鄰連云港港主港區,北側面向黃海并與秦山島遙遙相望。
項目概述:本工程主要建設內容包含連云新城生態濕地區建設和生態景觀帶建設,總建設面積約225.3472ha,其中生態濕地面積約79.0998ha;生態景觀帶面積約146.2472ha。生態濕地區建設包含濕地構建、濕地植物、景觀棧橋、生態沙灘等內容,面積約79.0998ha,其中,生態沙灘長度1028m,平均寬度80~120m。生態景觀帶建設包含了生態廊道(生態綠廊、生態植草溝、生態游步道及相關配套附屬設施)和人工沙灘(金沙灘、銀沙灘)等內容,景觀廊道長度6237m,平均寬度60~100m,面積約47.0490ha,人工沙灘長度4995m,平均寬度80~120m,面積約99.1984ha。本項目建成以后,通過海岸線修復、生態恢復工程,有效改善地區沿岸自然景觀和生態環境,保護海灘的自然特性和海洋生物及其生存環境,維護海灘自然景觀和生態環境平衡,促進當地生態環境與淺灘資源的保護。
二、建設單位情況
建設單位:連云港金海岸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通訊地址:連云區連云新城美食水岸8號樓
聯 系 人:劉艷雙
聯系電話:0518-82233923
郵 編:222000
三、環評單位情況
單位名稱:南京師大環境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聯系人:戴科偉
聯系電話:025-85898551
聯系地址:南京市棲霞區堯化街道科創路1號
郵編:210023
E-Mail:402247618@qq.com
四、項目主要環境影響和擬采取的環保措施
1、符合海洋功能區劃及其它規劃
根據《江蘇省海洋功能區劃(2011-2020)》,連云港市藍色海灣整治項目——連云新城岸線修復工程主體位于贛榆連云農漁業區(A1-01),局部區域位于連云新城工業與城鎮用海區(A3-04)和臨洪河口濕地保護區(A6-01)。
本工程建設連云新城生態濕地區和生態景觀帶,包含濕地構建、濕地植物、景觀棧橋、生態沙灘等內容,符合贛榆連云農漁業區“用海方式不改變海洋自然屬性”的海域使用管理要求,符合連云新城工業與城鎮用海區“新規劃的功能未實施前,原有功能繼續發揮作用,或發展生態旅游業”的海域使用管理要求,也符合臨洪河口濕地保護區“在不影響實現主要保護目標的前提下,可以開展科研教學和適度的旅游活動”的管理要求。
此外,本項目建設符合《江蘇省海洋主體功能區規劃》、《江蘇省海洋生態紅線保護規劃》、《江蘇省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規劃》、《江蘇省生態紅線區域保護規劃》、《江蘇沿海地區發展規劃》、《連云港城市總體規劃》、《連云港連云新城藍色海灣保護與利用規劃》等相關規劃。
2、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1)水文動力和泥沙沖淤環境影響分析
數學模型計算結果顯示:漲潮后期,潮位超過4m后,會在口門附近形成一個逆時針回流,回流影響的范圍在口門東南方向1km區域。至連云新城前沿附近,流速僅為0.01~0.02m/s。連云新城岸線修復工程只是在靠近連云新城前沿進行局部填高,加上工程區所在區域水動力較弱,工程建設對灣內流態基本沒影響。
潮流泥沙數學模型計算結果表明:由于進入水體水流流速逐漸減小,泥沙沿程落淤積,灣內會有一定淤積。泥沙在口門區域淤積相對較大,年淤積約0.4~0.5m/a。連云新城岸線修復工程建成后對灣內淤積基本沒影響。
(2)懸浮泥沙擴散影響分析
懸浮泥沙計算結果表明:本項目懸浮泥沙濃度大于150mg/L、100mg/L、10mg/L最大可能影響的范圍為1.01公頃、8.9公頃、27.9公頃。且懸浮物擴散對海水水質的影響僅局限于施工期,隨著施工結束而消失。根據海洋環境監測結果,工程海域沉積物質量良好,施工產生的懸浮泥沙擴散、沉降在工程周邊海域,不會對沉積物質量造成較大影響。
(3)沉積物環境影響分析
施工期地基處理作業引起的水體中懸浮物濃度增加,懸浮物在水流和重力的作用下,在工程區附近擴散、沉降,造成泥沙沉積在底基上,改變海底沉積物。但這些影響隨著施工結束而消失,沉積物環境將恢復穩定。根據海洋環境監測結果,工程海域沉積物質量良好,施工產生的懸浮泥沙沉降在工程周邊海域,不會對沉積物質量造成較大影響。
(4)生態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根據江蘇省海洋與漁業局印發的《江蘇省海洋生物資源損害賠償和損失補償評估方法(試行)》,對本項目造成的生態損失進行估算。計算結果表明,綜合項目占用海域、施工懸浮泥沙擴散、爆破擠淤對海洋生態環境的影響,本工程生態損失金額合計約為4937.26萬元。
3、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達性
(1)水環境保護對策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進度,注意保護環境敏感目標。為減少其施工活動的影響程度和范圍,施工單位在制定施工計劃、安排進度時,應充分注意到附近海域的環境保護問題,盡量避開海洋生物繁殖期及水產養殖育苗期。優化施工進度安排,減小懸浮物擴散影響范圍;并盡量縮短施工期,減少由于水下施工活動對海域生態環境造成的損害。嚴格控制施工設備及人員作業范圍,禁止超出作業帶作業,減小施工擾動造成的灘涂表層泥沙流失。
提高防患意識,重點地段實施加固強化手段。在惡劣天氣條件下,如風暴潮、臺風及暴雨時,應提前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對工程重點地段實施必要的加固強化手段,以保證有足夠的強度抵御風浪等的影響,避免發生工程損毀事故。
施工船舶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應按照《沿海海域船舶排污設備鉛封管理規定》的要求,對施工船舶實施排污設備鉛封管理措施。施工船舶的船舶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禁止在一、二類環境功能區內排放。加強對施工船舶的管理,防止機油溢漏事故的發生。本項目施工船舶生活污水收集后送至連云港市港城水務有限公司處理,船舶含油污水由連云港市港城水務有限公司接收后送有資質單位處理。船舶生活垃圾送至陸域統一處理,不外排入海。建設單位應加強對施工期各類船舶污染物接收管理,確保施工期船舶所產生的船舶污染物得到有效接收。
(2)大氣污染控制措施
為了減少大氣污染,要求建設單位在施工期間必須采取以下相應措施:
① 加強施工現場管理,防治施工揚塵污染。建立施工現場揚塵控制管理標準,砂石使用密閉車輛運輸;工地出入口安裝有效沖洗車輪設施,并設專人操作,對出入工地的車輛,實施沖洗車輪、槽幫作業,防止泥土帶出工地。
②運輸材料時使用環保合格的車輛,進貨車輛控制好開車時的揚塵。
(3)噪聲控制措施
為了減少噪聲要求建設單位在施工期間必須采取以下相應措施:
①加強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業時間,嚴格按照施工噪聲管理的有關規定,夜間不得進行有高噪聲設備作業的施工;
②盡量采用低噪聲施工設備和噪聲低的施工方法;
③作業時在高噪聲設備周圍設置屏蔽;
④盡量采用預制扭王字塊和商品混凝土;
⑤加強運輸車輛的管理,建材等運輸盡量在白天進行,并控制車輛鳴笛。
(4)固體廢棄物污染影響控制措施
工程建設期間對生活垃圾進行分類、專門收集,并交由當地環衛部門定期清運處理,嚴禁亂堆亂扔,防止產生二次污染。對施工現場建筑廢棄物,能回收利用的加以回收利用,其他廢棄物交由當地環衛部門及時清運處理,防止其污染海域環境。
4、總結論
連云港市藍色海灣整治項目——連云新城岸線修復工程主要建設內容包含連云新城生態濕地區建設和生態景觀帶建設,總建設面積約225.3472ha,其中生態濕地面積約79.0998ha,生態景觀帶面積約146.2472ha。項目建設符合《江蘇省海洋功能區劃(2011-2020)》、《江蘇省海洋生態紅線保護規劃》及相關規劃要求,工程社會效益明顯。工程建設的主要環境影響包括對海水水質、海洋生態和漁業資源的影響,可通過實施污染防治和資源生態補償等措施予以緩解。在全面落實本報告提出各項環保對策、資源生態補償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設從海洋環境保護角度出發是可行的。
五、征求意見的公眾范圍
(1)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考慮以擬建項目所在地方圓10km范圍內的公眾為主,其它公眾為輔的原則。
(2)公眾在提出意見時,應本著客觀、公正的原則。
(3)對本項目建設如有較大疑義或持反對意見,請在公告期間向現場工作人員提出質疑。
(4)為了更好的進行意見反饋,請留下您的具體聯系方式。
六、公眾提出意見的方式和途徑
(1)咨詢或口頭向現場工作人員提出建議
(2)填寫公眾意見表
(3)將書面意見投入現場的意見收集箱
(4)以信函形式向評價單位或建設單位提出意見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1)公示不少于十個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建設單位及環評單位將為公眾提供相關資料查詢、查閱服務。
(2)公眾對建設項目有環境保護意見的,應當自本公告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可同時向建設單位或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編制單位提出。
八、查閱紙質報告書的方式和途徑
在公示期間,公眾可以向建設單位或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編制單位提出查閱紙質報告書。
九、網絡鏈接
1、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全文的網絡鏈接
2、公眾意見表的網絡鏈接
附件1:連云新城岸線修復工程環評(征求意見稿)_部分1.pdf
附件1:連云新城岸線修復工程環評(征求意見稿)_部分2.pdf
附件2: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意見表.docx